比較台灣和泰國之間的社會文化差異

  在我的經驗中,除了日本人、泰國人以外,多數沒到過台灣或不知道台灣在哪裡的外國人,每當聽到台灣,常見的反應大多是:“Taiwan = Thailand?”不可否認,縱然政治穩定度沒有台灣高,泰國的觀光旅遊業,在很多方面相當值得台灣學習;相對地,泰國也有許多可以持續改善的部分。

  以下從7個面向,比較台灣和泰國之間的社會文化差異:

1國家認同影響文化創作能力

  台灣,曾幾度淪為殖民地,不少人容易衍生過客心態,許多達官顯貴在位時以權謀私、富商大賈賺取鉅額款項後,想方設法將所得利益透過其他管道轉移出境,擁有雙重國籍的不在少數,子女從小送到外國受教育,能對台灣有多少認同感?

  將近半數、生活在台灣的人,極度缺乏自我認同感,不論統獨皆有“挾外力以自重”的情況,似乎以能成為他國勢力的買辦而沾沾自喜;此種朝秦暮楚的氛圍,不僅不利於共同體意識的產生,遑論發展認同自己的文化?孟子曾說:“夫人必自侮,然後人侮之;家必自毀,而後人毀之;國必自伐,而後人伐之。”[1]連自己都不願意認同自己,哪可能吸引其他人欣賞自己?

  在我看來,統獨問題從來不是一個真正的議題假如有朝一日,台海兩岸發生武裝衝突時,曾在台灣將政治性口號喊得震天價響的人,早已置身事外、遁入西方先進國家苟延殘喘地生活,盲目的群眾只能留在原地自食惡果。

2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差異

  佛教發源於印度,向外發展,分成兩大系統:向北方流傳的,經中亞傳到中國漢地、西藏及蒙古,再傳到朝鮮半島、日本、越南…等地,屬於大乘佛教;向南方流傳的,傳到斯里蘭卡,再傳到東南亞的緬甸、泰國、柬埔寨、寮國…等地區,屬於小乘佛教。

  小乘佛教,偏重自身的修行,重視自己的清淨解脫和自我完善,但缺乏幫助他人脫離苦海的慈悲心;大乘佛教,提倡發菩提心、普渡眾生,以佛陀為榜樣,不僅自利也要利他。

3景區門票和優惠政策

  泰國大部分的景點,只對泰國人以外的外國人收取門票[2]泰國人一律免費。以大皇宮的玉佛寺為例,不但對外國人收取門票,禮佛的區域,明確地劃分為泰國人和外國人兩個部分。

  台灣,則參酌國際慣例,在多數國家可享免費或半價優待的群體,不因國籍或戶籍[3]而有明顯的差別待遇。同時,也有相關法律授權[4]作為景區收費標準的依據。連台灣本土意識相當明顯的台南市,《臺南市公有古蹟參觀及停車場收費標準》第4條並未將享有半票或免票資格的中國大陸地區人民加以排除

4公共交通工具的便利性和交通費

  泰國曼谷的MRT地鐵、BTS空鐵費用,逐年調漲,優惠政策沒有台灣台北捷運多。MRT地鐵和BTS空鐵各自為政,縱然彼此有交集的站點[5],但車票不相通,必須出站後才能轉乘。車費連在曼谷生活、工作的人都嫌貴。此外,假如想購買BTS 30天多次票,從BTS延伸線[6]出站時,必須額外支付15泰銖車資。說起來,曼谷的大眾運輸系統,並不是很能從體貼人民的角度著想。

  反觀台灣的台北捷運,“每天運量相當高…但乘客多不代表賺的多,反而是「載一人就虧損一人」,台北捷運「運輸本業」已經連虧損十幾年,平均年賠5.9億元。”董瑞斌解釋說:“北捷是大眾運輸工具,為鼓勵民眾搭乘,所以採低票價,而且使用電子票證(如悠遊卡、一卡通),票價還打八折,光是八折一年就短收30多億元,還有,捷運、公車相互轉乘都優惠8元,一年北捷光補貼轉乘費用就要12億元。”又說:“北捷是運輸事業公司,還是要將本求利,所以積極開拓業外收入,包括車站商業空間出租、車站內外和車廂廣告、給國泰世華銀獨家設置ATM的租金等,讓北捷現在每年都可以有獲利,未來還會再規劃可獲利的模式。”而且,“很多「公婆」(包括市議會)都盯著北捷…旅客也是天天在監督北捷,所以北捷員工都兢兢業業,努力提供旅客最好的服務。”[7]

5輿論監督

  台灣的新聞台很多,每個電視台都有SNG現場轉播車到各地追蹤事件發展,雖然各台報導的內容大同小異,但對於同一事件,則是24小時內輪番報導。具體來說,台北捷運開通時,媒體曾針對票價問題報導,隨後地方的議員或中央的立法委員,將於會期中跟進質詢相關局處首長或各部會官員。而觀光景點出現宰客情況,新聞媒體也會前去一探究竟,讓事實呈現在公眾面前。

  很多泰國的知名景點,似乎覺得從外國人身上收取比本國人還多的費用很理所當然。最明顯的例子,要屬丹能莎朵水上市場吃的東西比外面貴上2到3倍,比如:一份炸春捲7根150泰銖,每根尺寸和小拇指差不多大;船家賣的碳烤豬肉,一根50泰銖,外面一根也才10泰銖。河道旁的紀念品店,售價比外面貴上2到3倍。

6社會福利

  泰國的稅金比台灣高2%[8],從觀光旅遊業賺取的外匯也比台灣多,政府稅金“取之於民”,相關社會福利、公共建設是否“用之於民”? 本人不敢妄言,但從客觀的具體表現看,回饋人民的比例,泰國似乎不如台灣

  泰國政府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具體補助措施不多,景區和市區內的交通工具也沒有相應的優惠票價或免票規定。對於來自外國的身心障礙者,則是付之闕如。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,卻能將聯合國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》(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)以國內立法的方式,具體適用在各方面,雖仍有不足,卻比身為聯合國會員國之一的泰國好上許多。

7 風化場所

  泰國有9成以上的人信仰佛教,但宗教信仰和風化場所的設立、色情行業的存在並不衝突。而台灣社會對此容易牽動敏感神經的議題,大多敬謝不敏,深怕稍有不甚會引起衛道人士、宗教團體的撻伐。然而,政府以公權力介入真的能完全禁止人性需求面的存在嗎?台灣政府經年累月的“掃黃”行動,不僅沒讓色情行業消失,反倒是“野火燒不盡,春風吹又生。”轉為只做熟客或需要熟人引路的地下行業。

  泰國紅燈區,由政府設置專區,提供色情行業在限定的區域活動。以本人的觀察以及和酒吧小姐的實際交談來看,大體上不存在逼良為娼、剝削娼妓的情況。客人和酒吧小姐,雙方處於締約自由的地位,談妥價格,客人向酒吧業者支付一筆費用後,就能帶小姐出場共度春宵;酒吧小姐所得的款項,除向酒吧業者繳交部分費用外,大部分都能入自己的口袋。驅使她們從事色情行業的動機,主要是經濟因素,想在短時間內賺取大筆財富。


[1] 語出自:《孟子》〈離婁章句上〉。

[2] 沒有泰國身分證的外國人,不論是否為身心障礙人士,一律購買全票。

[3] 依據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》,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彼此互為一國體制下的戶籍關係,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定居時,只是把戶籍從大陸地區遷到台灣地區而已。

[4] 《規費法》第12條:“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業務主管機關得免徵、減徵或停徵應徵收之規費: …第5款 老人、身心障礙者、低收入戶、學生之身分證明文件;第6款基於國際間條約、協定或互惠原則;第7款 其他法律規定得免徵、減徵或停徵者。”

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》第58條:“第1項 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,憑身心障礙證明,應予半價優待;第2項 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,認需人陪伴者,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,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。”

第59條:“第1項 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之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、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,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免費;其為民營者,應予半價優待。

第2項 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,認需人陪伴者,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,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。”

[5] MRT地鐵和BTS空鐵交集的站點:MRT Silom和BTS Sala Daeng、MRT Sukhumwit和BTS Asok、MRT Chatuchak和BTS Mo Chit。

[6] BTS Sukhumwit線的Bang Chak站到Samrong站、BTS Silom線的Wongwian Yai站到Bang Wa站。

[7] 引述自:

記者:楊文琪〈北捷運量成長 本業卻虧錢〉經濟日報,2017年4月16日0點1分。

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8888/2405789

另可參考更早以前的報導:

記者:谷庭、攝影:楊子毅〈「人擠人還賠錢」 北捷年虧4億7千萬〉TVBS,2013年12月8日18點11分。

https://news.tvbs.com.tw/entry/513377

[8] 泰國的VAT加值稅金7%,台灣的營業稅 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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